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从2009年9月开始,根据国家及各级政府文件要求,我校统一为在校大学生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部分学生还自愿参加了社会商业保险,目前有大部分学生享有两项保险。为了给同学们提供更为便捷的保险理赔服务,校学生工作处与新城区医保中心和学生投保保险公司分别进行沟通、协商,进一步改进和明确了保险报销流程,具体安排如下:
一、如有两项保险,学生出险后首先报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然后报销其他社会商业保险。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1、学生出险后,应及时与新城区医保中心联系报案。治疗结束后,将诊断证明书、收费收据、费用清单、病例等票据原件交到学生工作处两校区综合管理科(校本部:第三教学楼117室;金川校区:小学校206室)。
2、学生工作处接案后统一开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投保证明,并到新城区医保中心为出险学生办理报销事宜。
3、报销款到位后,学生工作处通知学生,学生凭学生证到两校区综合管理科找经办老师领取。
二、商业保险报销程序
1、如学生除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还有其它社会商业保险,学生应向学生工作处两校区综合管理科提交诊断证明书、收费收据、费用清单、病例等票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学生工作处代学生到新城区医保中心为其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医保公章。
3、出险学生凭盖有医保中心公章的医疗票据复印件及医保中心报销后出具的费用分割单在就读校区自行办理商业保险报销事宜。各保险公司每周一次来校为出险学生办理保险理赔业务(校本部每周二上午第三教学楼116室;金川校区每周五上午小学校206室)。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