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1〕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因校庆筹备工作需要中秋节假日调休的实际情况,现将今年我校国庆节放假时间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9日,共9天。其中:10月1日—10月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7日调休,10月8日、9日(星期六、日)补休,10月10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
二、工作要求
1、相关教学活动安排教务处将在教务公告中另行通知。
2、学工处、团委、各学院要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可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3、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保证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4、各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的防火、防盗、用电等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5、放假期间外出的处级干部,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6、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证24小时联系方式通畅。
7、校属企业的放假时间由各企业与校办产业处协商后自行决定,并报有关校领导,同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各单位务必统筹安排好本单位的值班工作,相关负责人要保证联系方式24小时通畅。各单位将放假期间本单位的值班安排于9月26日前报送党政办公室和武保处备案。
四、节假日期间金川校区总值班安排以及相关工作由金川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