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先进班集体、学风标兵班”评选办法(修订)》评比工作有关事宜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工作与实践的积极性,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选范围
凡我校按国家计划招收且学习满一学年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均可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第二条 评选比例
学院在推荐和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时,按照以下比例控制参评人数。
(一)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所在班级学生人数的8%;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学校层面:主要包括担任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包括学生社团)、自管会、学生工作简报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校团委、校学生工作处根据学生干部一年的工作表现及成绩,按可参评学生干部总数的10%进行推荐。
2、学院层面:主要包括担任学生会、团总支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各学院根据学生干部一年的工作表现及成绩,按可参评学生干部总数的10%进行推荐。
3、班级层面:主要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班委、团支部支委。各班级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班学生干部总数的10%。
4、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只能按照一个岗位进行申报,并占申报岗位所属学生干部范围的评优比例。
第三条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进步;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参评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5%,且无补考或重修课程。
(三)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参评学年所在宿舍至少达到达标宿舍要求。
(四)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自觉参加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则上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
第四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要求进步;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参评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主动、创造性组织健康向上的学生活动;主动承担学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在团队中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参评学年所在宿舍至少达到一星级宿舍要求。
(三)担任学校、学院、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学年以上。
(四)学习成绩良好,参评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25%,参评学年内补考或重修课程不超过1门次。
(五)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
第五条 评选程序
(一)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三好学生申请审批表》或《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二)班级、学院、学校各级学生干部申报优秀学生干部,均须经所在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签署推荐意见;校、院两级学生干部申报优秀学生干部,同时还应由相关部门或学院相关机构签署推荐意见。
(三)《申请审批表》经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校学生工作处。
(四)校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条 评优表彰工作按学年进行。在校生的评优表彰工作在每年下半年进行,毕业生的评优表彰工作在每年的上半年进行。
第七条 全日制研究生的申报推荐和评优表彰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先进班集体、学风标兵班”评选办法
(修订)
为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风校风建设,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班级凝聚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范围
由校教务处统一编定,学习满一年的本、专科(高职)在校学生班级。
第二条 评选比例
(一)学风标兵班:学院班级总数的5%以内。
(二)先进班集体:学院班级总数的15%以内;
第三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一)注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经常组织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学习和讨论活动,班级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普遍关心国家大事,积极要求进步。
(二)具有文明健康的班风,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班级内无一人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
(三)班级干部团结协作、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四)班集体凝聚力强,同学间团结互助。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经常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参与人数多,且成绩突出。
(五)班级学风优良,纪律严明。全班学生学习勤奋,成绩良好,参评学年学习成绩不及格率低于学院同年级平均不及格率。
(六)班级成员在宿舍内务卫生、宿舍文化等方面表现良好,班级学生所住主体宿舍至少达到“一星级”宿舍标准。
(七)全班同学自觉坚持体育锻炼,95%以上的同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以上。
第四条学风标兵班评选条件
班级达到先进班集体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可申报学风标兵班。
(一)班级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工业大学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和学院的学风建设措施,效果良好。
(二)党员(含预备党员)、班级干部在学风建设方面的模范作用发挥好。班内党员(含预备党员)、班级干部带头刻苦学习,遵守学习纪律,参评学年内补考或重修课程每人不得超过1门次。
(三)班风学风好。班级学风严谨,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学习纪律性强,学习气氛浓厚,学习成绩良好,参评学年班级学习成绩居于本年级、本专业班级的前列;与同层次班级相比,外语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累计通过率高,补考或重修率低。
(四)模范遵守《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班级的“三星级”及以上宿舍数达到班级学生所住主体宿舍的1/3以上。
第五条 评选程序
(一)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要求自行申报,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或《内蒙古工业大学学风标兵班申请审批表》,班主任签署意见,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综合比较择优确定后,提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校学生工作处。
(三)校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条 表彰时间
优秀班集体、学风标兵班评选表彰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备注:各班级参评的学生请填写好相应的表格,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交给本班级负责人,由班级负责人统一收齐后于2011年11月7日之前报送学院学工处(工程技术楼A座2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