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永利官网|党建思政|学科专业|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学生工作|科研实验|校友之家|工大主页|师德师风问题投诉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学生工作>>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3.9.16)
2013-09-17 15:51   机械学院 院学工办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大学生创业实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3]95号)要求,我校将对学生创业团队进行选拔,并推荐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由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和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导师组成评选委员会,对申报的学生创业团队及项目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名单。

二、参赛对象要求

1、有创业计划或已有创业实践的在校大学生(团队);

2、2008年7月及之后毕业的有创业计划或已在内蒙古创业的我校应往届毕业生;

3、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第三批扶持项目选拔大赛获奖学生(团队)和已入驻我校创业孵化基地的学生(团队);参加我校“创造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获得校级一、二等奖的学生(团队);参加全区、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获奖的学生(团队)。

三、参赛项目要求

1、项目应立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

2、项目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和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和服务。

3、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授权)。

四、选拔程序

1、报名。有意参赛的在校学生(团队)向所在学院提交报名表(见附件一)、项目展示PPT及商业计划书(见附件三)。已经成立企业的团队需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有意参赛的应往届毕业生可通过学院或直接向校学生工作处提交报名材料。

2、初选。学校评选委员会依据大赛技术文件(见附件四)对各学院报送的参赛学生(团队)及项目进行初选。

3、复选。学校选派创业导师指导通过初选的学生(团队)进一步修改完善商业计划书;学校评选委员会进行复选。符合“参赛对象要求”第三条的学生(团队)可直接进入复选环节。

4、推荐参赛。学校推荐通过复选的学生(团队)参加自治区第一届大学生创业大赛。

五、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此次大赛,激发学生的参赛热情,积极推荐在校生、联系毕业生参赛,有关大赛信息关注http://www.dxsjycy.com。报名参赛的学生材料于9月27日前由学院统一交至所在校区学生工作处(新城校区第三教学楼118、金川校区旧图书馆206)。

附件:

1、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大学生创业大赛选拔赛报名表

2、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简介

3、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

4、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技术文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共青团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关闭窗口

304am永利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登录入口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