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2018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购货物类资产验收管理办法(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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